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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效办成社会组织登记成立“一件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赣府厅字〔2026〕7号)工作要求,通过数字赋能,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部门协同、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社会组织登记成立“一件事”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实施范围

将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公章刻制备案、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等审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整合为“一件事”办理。

三、主要任务

(一)简化申报材料。按照“一表申请”的要求,整合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公章刻制备案、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等事项申请表单,形成一张“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申请表,实现所需信息一次性采集。同时,事项中需要将其他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申请材料的信息,则通过部门间数据交换实现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多次填报申请材料。

(二)明确流程再造。科学设计联办流程,申请人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发起印章刻制流程,申请人前往印章刻制窗口拿取印章后填写申请表单,根据各部门事项审核需求推送相应资料。

(三)编制办事指南。明确“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要素,编制“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一件事”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源发布。

(四)加强线上线下对接。线上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民政专区选择省级“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申请办理;线下通过省政务服务大厅民政服务窗口统一申请办理。

四、责任分工

省民政厅:牵头推进“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工作,会同相关单位拟定工作方案,编制办事指南等。负责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等信息推送。

省公安厅:配合实施“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刻章企业收到办事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刻制公章并完成备案,通知社会组织领取。

省人社厅:配合实施“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负责社会组织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等事项。

省税务局:配合实施“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事项。

省住建厅:配合实施“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负责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等事项。

五、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26年4月至6月):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交流会,做好“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联办试行准备,制定联办申请表。

2.实施阶段(2026年7月至10月):优化审批流程,建立数据推送共享机制,推进各地参照“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开展联办工作。

3.完善阶段(2026年10月以后):根据实施情况,不断完善实施方案,提高社会组织成立工作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联络负责人。通过“分段联办、分类受理”等方式,进一步缩减“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事项的办理时限、申请表单、跑动次数。

(二)深化协同。各单位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业务流程、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单位间高效协同配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注重宣传。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等新闻媒介,多方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联办服务知晓度。要总结经验典型,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事项清单

2.“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办事指南

3.“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联办流程图

附件1

“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及申请材料

获取方式

时限

印章刻制

0.5个工作日

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提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经办人办理还需持经办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刻章委托书)

提交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5个工作日

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数据共享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

数据共享

税务登记

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数据共享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

数据共享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数据共享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

数据共享

附件2

“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三、办理流程

(一)提交办事申请

线上: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民政专区选择“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选择办理事项。

线下:办理地点为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民政厅服务窗口。社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联办申请表》,选择办理事项,并按照材料清单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请材料

1.“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经办人办理还需持经办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刻章委托书)。

(三)部门并联办理

1.信息推送。民政部门在准予登记社会组织后,将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推送至其他联办部门。

2.印章刻制。刻章企业收到办事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刻制公章并完成备案,通知社会组织领取。

3.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人社部门收到相关信息推送后,联动办理社会组织社会保险登记,办理完成后将相关信息反馈省“一窗平台”。

4.税务登记。税务部门收到相关信息推送后,联动办理相关事项,办理完成后将相关信息反馈省“一窗平台”。

5.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建部门收到相关信息推送后,联动办理相关事项,办理完成后将相关信息反馈省“一窗平台”。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附件3

“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联办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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